图书馆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条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示精神和《上海师范大学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规定和要求,图书馆党政班子的全体成员,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馆的方针,党政齐抓共管,干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的支持、参与、监督,建立完善图书馆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为此,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特制定《图书馆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条例》。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全体成员根据现任岗位职责担负起各自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负责;对分管的责任对象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负责。

二、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应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从教育、制度和监督等各方面,制定规划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尤其要在图书、教材、设备、家具、办公用品等采购方面和图书馆财务经费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做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班子全体成员都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自行其事;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做到公道正派;自觉遵守经济纪律,做到清正廉洁,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利益;自觉遵守群众纪律,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不与民争利。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是班子每个成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党总支、行政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班子全体成员都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并在年终一起进行考核。

五、班子全体成员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应及时向各自分管的部门职工传达贯彻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图书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应定期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与责任对象开展戒勉谈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领导班子要及时、如实地向学校党委纪检部门报告。

六、班子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运用权力。凡涉及图书馆发展和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活动安排、重大项目和大面额资金使用,都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七、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会前要广泛听取群众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在会上联系思想述廉,相互间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问题落实整改的措施。

班子全体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条例》,党政班子将每年对班子各成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条例》执行情况向党员大会和教代会通报。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