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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入党答辩制度”工作的通知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和改进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学校党委决定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推行入党答辩制度。学院党委把“入党答辩”作为大学生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未通过“入党答辩”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入党答辩制的意义

入党答辩是基层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被确认为发展对象后、在启动预审程序前,为深入细致地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等内容,通过公开答辩会的形式,要求发展对象开展自我陈述、理论必答、时事选答、自由问答等,并由答辩小组评议决定是否通过进入后续发展环节。

建立“入党答辩制”有利于增加对发展对象在理论基础、入党动机等方面的深层了解;有利于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有利于加强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有利于提高党的知识和理论的普及性,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有效形式之一。

入党答辩的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组织答辩时,既要防止形式主义,又要防止对发展对象的苛刻要求,结合发展对象的日常表现进行科学判断。

提前告知原则。提前告知答辩对象的相关事宜,以便答辩对象做好准备工作。

公开公正原则。答辩前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对答辩对象进行监督工作,答辩对象公开接受答辩现场提问。

双向教育原则。以答辩为平台,既要对重点培养对象教育引导,也要对党员们进行一次再教育和学习的机会,在党内营造一种民主团结、敬业奉献、诚信友爱的政治氛围。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发展对象的现场表现和日常情况综合评定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投票结果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答辩对象是否通过答辩。

入党答辩的实施流程

辩前准备工作:确定答辩对象:每年学院党组织或党支部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先由各支部上报答辩对象,再由学院统一协调相应的公开答辩的次数。每次参加学院党组织的答辩对象不多于8人,且应逐个接受答辩。参与答辩会的人员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对象、答辩对象的入党联系人、答辩对象的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等等,人数不少于20人。

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学院党组织或党支部决定召开答辩会,拟定答辩会日期和场地。答辩会之前一周在教学楼、寝室楼等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答辩会举办的时间、地点、答辩对象等。党员、群众可按照公告要求自愿报名参加。

确定答辩小组成员:人文与传播学院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答辩,奉贤校区由负责党建的辅导员召集,徐汇校区研究生由负责研究生党建的老师负责召集;,徐汇的本科年级由学院的组织员负责召集。答辩小组一般由3-10人组成,设组长1名,主持人1名,答辩会秘书2名。答辩成员可以是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代表等。组长职责:组织答辩小组成员、协助学院党组织拟定答辩时间和地点、准备答辩现场的题库(PPT)。主持人职责:主持和协调答辩会的现场情况。答辩会秘书职责:通知答辩对象等,负责会议记录、统计;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答辩会现场的安排、布置,如党旗、会标、席卡;准备纸质材料如《答辩对象登记表》、《答辩评议表》、《答辩票决汇总表》、《答辩反馈表》、《题库纲要》等。

注意:《答辩对象登记表》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事先填写,并交由答辩组长。

答辩中实践工作

答辩小组成员和答辩对象应提早半小时到达答辩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根据抽签顺序答辩对象依次进入答辩会场,其他答辩对象应在指定候场区等待,原则上不观摩其他对象答辩。

主持人: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出席人员、答辩程序并宣布有关纪律。主持人负责各环节串词,最终公布答辩结果并进行答辩小结。

入党联系人:介绍答辩对象的具体情况,限时三分钟。

答辩对象:自我陈述,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限时五分钟。理论必答,答辩对象从理论必答题库中抽取2道党的基本知识题进行回答。时政选答,答辩对象从时政答题库中抽取2道时政题,选择其中1道题目进行回答。自由问答,由答辩小组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提问,题量2-3题为宜。(如果自由提问者较多可以事先递交提问小纸随机抽取回答。)

答辩小组成员:提前准备答辩所需要的材料(抽签、党旗、席卡、表格、ppT等),《答辩评议表》由答辩小组成员填写,形成书面材料、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投票结果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答辩对象是否通过答辩。

注意:《答辩票决汇总表》、《答辩反馈表》由答辩小组组长和答辩秘书代表1填写。《关于**同学入党答辩会议原始记录》由答辩秘书代表2填写。

答辩后发展工作

《关于**同学入党答辩会议原始记录》、《答辩票决汇总表》、《答辩对象登记表》、《答辩评议表》归入学院党建文书档案,《答辩反馈表》应归入答辩对象的入党预审材料中(反馈给各党支部书记)。

答辩会结束后,各党支部对答辩通过者继续进行后续的发展工作,对未通过者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继续考察培养的计划,一年内待条件成熟时可再安排一次参加答辩。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4年9月

发布日期: 2014-11-27  作者: ccl   浏览次数: 60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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